1 Aug 2014

【假文青】當代藝術筆記(與碎碎念)

當代藝術:
並非只要是出身在當代,並從事藝術創作,就可被稱為當代藝術家。
為甚麼呢?能被稱為「當代」藝術,其中最必要的條件並非創作者本身條件,其中最不可或缺的條件應是藝術作品本身能呈現屬於「當代」的特色。舉凡當代現象、當代價值觀、當代潮流⋯⋯等等,皆可囊括在內。



這讓我聯想兩門課的討論。
「寫實小說」,顧名思義是指描寫現實的小說,同理也就是描寫當代社會現象的小說。藝術其實也可向外推廣至文學。一部文學作品之所以能有其流傳下去的價值——這不勝枚舉,多部年代悠久經典名作皆屬此類,否則今日我們不會看到這些作品流傳下來——其最重要的原因是它呈現了當代的特色。又尤以寫實小說最為明顯,因為它直接刻畫出社會寫實現象。
之前上過「西方文明史」一堂通識課,課堂上提過所謂每個世紀關乎人權的「核心價值」,如十八世紀的「自由」——因當代的美國獨立、法國大革命,十九世紀的「平等」——美國南北戰爭、社會主義⋯⋯之後的一些東西我忘了,筆記正好不在手邊,不過當討論到本世紀的核心價值時,我想那正是「當代」的重點了。但是其實活在當代的人並不真正知道何謂當代的核心價值,因為那些都是後人所定義的。
又跳回寫實小說這塊,國文課上討論過寫實小說的價值。蘇軾云:「不是廬山真面目,只緣身在此山中。」我們活在當下,要如何能跳脫時代,進而關心當代最重要的議題呢?最熟知之處,卻同時也是最無法看透之處。


如果將「藝術」的定義更加擴張,是否能俱有當代特色的各式各樣的創作也稱為當代藝術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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